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正文

东森平台(东森平台是不是没有了)

一是虚构理由借钱,用于非法目的。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周亚长期在网络平台上从事赌博活动,经常遭受损失。为筹集赌资,以经营投资、还贷、公司资金周转为名,以高息为诱饵,向吉、王某佳等人大量借款。此外,周亚还虚构事实,以短期借款的名义向重庆某贷款公司及其他公司借款。案发时,周亚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8661931元。

第二,证据的形式

…………………………………………………………………………………………………………………………………………………………………………………………………………………………………………………………………………………………………………………………………………………………………………………………………………………………………………………………………………………………

1.报警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证明:2015年2月27日,被告人周亚主动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投案,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侦查。

2.拘留证、拘留证、拘留证:被告人周亚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3.银行对账单、收据、转账凭证、交易记录、借款明细、借条、借款协议、借款合同、鉴定笔录等。:各被害人借给被告人周亚的款项及被告人周亚通过转账支付给各被害人的利息。

4.摘录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照片证明:公安机关在周嘉处提取扣押了周亚用于网络赌博的银行卡8张。

5.机动车查询结果证明、汽车抵押贷款合同、抵押汽车价值协议、委托书等。:2015年1月,、周某甲、余某丙签订汽车抵押借款,约定向余某丙借款50万元,约定2015年4月25日归还,由周某甲作为担保人。同日,双方签订抵押汽车价值协议及委托书,约定以周亚的沃尔沃汽车(2013年12月购买,购买价格44.4万元,双方评估价值35万元)和标致汽车(2009年购买,购买价格22万元,双方评估价值15万元)作为贷款担保抵押;周亚委托余某兵以50万元的销售价格将该两辆车对外销售,超出部分归余某兵所有。

6.公证书及授权委托书:2014年11月26日,被告人周亚及其丈夫周某佳与杨某乙签订了一份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杨某乙偿还银行贷款并取得房产证,注销房屋抵押登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售房屋),收取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2015年2月13日,被告人及其丈夫周某佳与雷某佳签订委托书一份,并经公证。对某B小区X-X的两套房屋,委托雷某佳代为偿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担保、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等。

2015年2月13日,被告人周亚及其丈夫周某佳与周某毅、周某兵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并进行了公证。对某小区X-X的10套房屋,委托其偿还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担保、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等。

7.抵押合同及个人贷款担保合同:重庆市渝北区港新城A大道109号A座4号楼X-X栋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15号楼A座X-X,编号:××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重庆市渝北区港新城某大道XXX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某小区B栋两栋X-X房,没有。重庆市渝北区某街道XXX大道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用于个人家庭消费贷款(装修)。

8.账户盈亏情况说明:被告人周亚赌博账户盈亏记录证明,截至2014年12月7日,周亚统计显示,她在凤凰、多宝、东森平台上的亏损约为3200万元。

9.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回复:多宝、东森、凤凰娱乐、即时信使、世爵、星彩、蔚来等游戏平台未经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授权。

10.《周亚工资汇总表》证明,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三年间,被告人周亚在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领取工资526692元。

11.《周某佳年收入统计表》证明,被告人的丈夫周某佳在重庆市渝北区某小学读书,年收入约9万元。

12.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被告人周亚的自然人身份信息。

13.远程巡查记录、固定电子证据清单证明,2015年3月24日15时25分至2015年3月27日13时15分,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网安支队民警陈进对东森平台、凤凰平台、多宝平台部分网页进行远程巡查。被告周亚在东森平台的账户分别为fe×××g和×××e;凤凰娱乐里的账号是f××××00,Z××××88;多宝平台上的账号是d×××3,以上三个平台都是不正规的彩票销售平台。

2015年4月15日15时10分至16时30分,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网安支队民警陈进对被告人(469××××@ qq.com)电子邮箱中的部分数据进行了远程勘验,并从该邮箱中提取了两份文件。一份名为《借款明细表2015.1.12.xls》的文件,记录了周亚自己对她向他人借款的统计;另一份文件“金龙对账单Book1.xls”记录了周亚本人对她在世爵、凤凰、多宝、东森、即时通讯等平台购买彩票的统计。

14.证人甲、周、余某佳等的证言。:根据与被告人周亚的银行账户信息中的姓名,与相关证人核对,对多宝、凤凰、东森、世爵等游戏平台并不知情,也不认识周亚,但都曾丢失过身份证。

15.证人周益佳证言:周嘉的妻子周亚是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会计。2012年,周亚说,她工作和交账的公司有政策,员工家属可以把自己的闲钱以每月2分的高息借给公司。周嘉先后要求许多亲戚朋友捐钱给周亚。到2015年2月14日,周亚已无力偿还部分本息。周嘉逼迫周亚了解到周亚没有向她借钱。向亲友借款约3000万元,其中约500万元为周某出具的借条,因与周某的部分朋友不熟,故周某出具借条;另有500万元由以某公司名义向王某佳借款,该公司账户由周某佳作为担保人并签订借款协议。

16.证人潘某的证言证明,潘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自2008年起负责该公司往来账目的核算,并负责该公司对外账目。该公司公章由潘某之妻李某佳保管,a公司未向王某佳借款500万元,潘某也从未授权向他人借款。潘某对周亚使用公司印章的行为不知情。

17.印章刻制、查询、注销证明:重庆某建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更换公章,旧章已收回销毁,已在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登记。

18.证人李某佳证言:李某佳系某公司出纳,公司公章由李某佳保管,李某佳与王某佳不认识,某公司与王某佳无业务往来,从未与王某佳签订借款协议。该公司从未授权被告周亚向王某佳借款。周亚作为公司的会计代理人,有时会在材料上加盖公章。

19.证人刘某佳证言:刘某佳系重庆某物业开发公司出纳。2015年1月,被告人周亚以偿还个人借款为名,向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在填写借款申请表并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后,刘某佳于2015年1月4日将100万元和200万元分别汇至母亲蒋某佳的招商银行账户(62×××××43)。2015年1月15日,刘某佳通过其农业银行账户(62×××19)向周亚的招商银行账户(52×××17)转账人民币200万元。

20.1 .借款申请表、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结算业务申请表、大连银行电汇凭证各一份,用以证明刘某佳给被告汇款。

21.证人邹某佳证言:被告人在重庆某贷款公司借款。

22.证人吴某A的证言:被告人周亚向重庆某乙贷款公司借款的情况。

23.证人陈某佳证言:被告人给重庆某丙贷款公司的借款。

24.证人胡某佳证言:被告人通过重庆某财务咨询公司向甲公司借款。

25.被害人李、周、胡、顾某的陈述,证明被告人以其任职公司的名义向各被害人借款集资,并承诺高额利息,以及各被害人借款给、还款的情况。

26.被告人周亚的供述证明,从2012年底至案发,周亚几乎每天都通过多宝平台、凤凰平台、东森平台等网络平台购买比正常赔率高的重庆“时令彩”。2012年底,因周亚在网络平台上输钱后想赢回钱,便以每月2%-3%的高息为诱饵,以自己公司需要投资、资金短缺等虚假理由向他人借款,或私自盖有为其账户付款的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向王某佳诈骗借款。贷款全部用于在网络平台购买“时彩”。编造的主要理由是周亚及其丈夫周某佳从借款开始就无力支付利息。周亚和丈夫周某佳的收入远远不足以支持偿还贷款本金和高额利息。基本上都是采取先债后偿的模式,后期基本无力偿还。周亚还先后向重庆某贷款公司、重庆某贷款公司、重庆某贷款公司、重庆某贷款公司借款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5万元。这些贷款全部用来买“石狮彩”赌博,输了。共借款3724万元,粗略估算,支付利息约650万元。

其中,周亚借给余某的借款以其全部两辆汽车抵押;在向牟阳B借款时,他对自己在某小区按揭购买的两套房屋进行了委托销售公证。2015年2月,雷某佳、周某兵、周某义等几名借款人向其索要债务时,与雷某佳等人进行了房屋委托买卖公证。

27.蒋某甲等人的陈述,证明蒋某甲、周某乙、刘某乙等被害人对表示谅解,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三,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其有能力无偿还款,仍编造其任职的公司需要资金的事实,隐瞒其实际将该款项用于网络赌博且无力归还的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0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判决如下:

1.被告人周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0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的,刑期折抵一日,即自2015年2月27日起至2029年8月26日止,羁押一日。)

二。判令被告人周亚赔偿各被害人损失328861931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