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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泰(婚姻介绍所)

莫泰(婚姻介绍所)  第1张短短两个月,上海男篮经历了从大起大落的心理落差:随着4月初三大外援全部回归,“鲨鱼”成为CBA联赛中为数不多的阵容齐整的球队;现在,联盟宣布重启的消息言犹在耳,球队只剩下麦卡勒姆一名外援。

“合同在赛季结束前已经到期”,这是莫泰朱纳斯和坎宁安离开鲨鱼的根本原因。在合同开始时间与赛季紧密绑定的职业体坛,如果不是“黑天鹅”事件被触发,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一般来说,即使他们的球队最终杀入总决赛,本赛季CBA外援球员的任务最多也只会持续到4月中旬。但在近年来疫情导致赛季延长和新外援合同的双重作用下,这种尴尬现象某种程度上成为CBA联赛的必然结果。但由于大部分外援未能回国,合同到期后是否继续工作无从谈起,这让莫泰朱纳斯与上海男篮之间的是非似乎成了一个独特的案例。

从2018-19赛季开始,CBA逐步实行球队只能与外援签订带有部分保障条款的短期合同的新政策。这一政策旨在防止外援持长约后懈怠,符合中国职业篮球发展规律,但实施一年多后却造成了难以预料的结果。虽然2018-19赛季前签订的长期合同仍然有效,但在人才流动频繁的CBA外援市场上,这类合同所占比例非常小。换句话说,现在大部分外援能享受到的最高待遇也不过是“一年签约一次”,这让“赛季结束前合同已到期”的现象几乎遍布各队。

和合同到期离队是一样的。为什么“莫泰朱纳斯事件”在舆论中不断发酵,而津外援图多洛维奇的离去却无人问津?诚然,在某种程度上,前者名气更大,但根本原因还是立陶宛人与上海队的摩擦。两个月前,他还在镜头前表现出对东家的忠诚,但一转头,就成了带头闹事的“刺头”。莫泰的不同言行确实显得有悖常理。立陶宛人有自己的诉求,他希望续约到下赛季,而上海男篮开出的条件同样合理——球队承诺为超出合同时限的比赛额外付费,但遭到拒绝。归根结底,双方的分歧是协商未达成一致。站在球迷的立场上,可能会认为莫泰今天的行为和他拒绝NBA 1000万美元年薪合同一样不明智。但“绝对理性人”的概念只存在于理想的经济模型中,不应作为“绑架”或支配当事人行为的依据。谁也不能保证莫泰是否有其他顾虑或打算,他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如果立陶宛人愿意留队,自然大家都会高兴,但在商业上,故事发展到现在只能算是“双方都没有错,只是结局略显遗憾”。

遭受这种困扰的不只是CBA联赛。即将复赛的西甲、英超等足球联赛,规模更大,球员流动更普遍。联赛重启时球员合同已经到期的情况也很常见。早在4月初,国际足联就已经敏锐地察觉到了种种问题,并建议延长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将转会窗口后移至旧赛季与新赛季之间的时期。但“转会窗口”的转会或增员仍在其权限范围内,但球员的续约涉及复杂的法律纠纷,最终只能停留在“建议”的层面。提议公布后不久,国际足联法务总监詹姆斯·基钦(James Kitchen)就承认,无法阻止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员在7月1日获得“自由”。换句话说,对于这个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没有人能找到普适的解决方案。无论涉及的问题是球员的续约问题,还是租借期是否持续,都只能以俱乐部和球员协商为例。

这听起来可能不公平。在很多人看来,球员只是拖延履行义务,却要求额外赔偿,但这种说法无疑扭曲了合同的本质。职业体育中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时间限制而不是条件限制的,但其中可能会有一些条件格式条款,作为对球员努力达到或达不到预期的奖惩。如果合同没有规定球员需要参加的比赛次数,而是要求球员在合同到期后额外表演,那就是背离了合同的精神。更何况,在没有比赛的日子里,球员也需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训练,这并不是义务的履行。

幸运的是,像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黑天鹅”事件并不经常发生。如果俱乐部和球迷希望看到一个理想的结局,他们最终应该请求帮助,而不是忽视他们。那些在特殊时期愿意与球队同甘共苦的球员,值得道德上的赞扬,而那些履行完合同就看似冷淡的离开的球员,则不应该承受太多的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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