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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减肥药排行榜(淘宝减肥药妙瘦)

来源:检察日报

张某、罗在淘宝上销售假冒减肥药,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区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张某、罗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十七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罗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2.责令被告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使用涉案假药;判令两被告支付生产销售假药价款三倍的赔偿金,共计70余万元。

今年上半年,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现,张某、罗某制售假药销售金额巨大,波及面广,具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条件。

2017年5月至9月,张某、罗在暂住地使用处方药“ *** ”和糯米粉,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生产美容减肥消水肿胶囊,通过淘宝网销售给不特定消费者。在销售中,他们虚假宣传该产品为日本产的纯植物提取物胶囊,有特效,无副作用。案发前,该药品已销往全国20多个省份,销售次数达3000余次,总销售金额20余万元。经南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涉案药品按假药处理。

因为涉及众多消费者的用药安全问题,崇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启动民事侵权事项的论证研究,并向南通市检察院请示。南通市检察院以批复形式批准崇川区检察院正式立案审查。

今年7月,针对张某、罗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崇川区检察院向崇川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指导公安机关开展跟踪调查,并抽取10名消费者作为样本,证明其服药后是否存在不良反应、相关医疗案例、票据等问题。同时,本文对惩罚性赔偿在公益诉讼中的法理基础、法律适用、标准保证、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深入探讨。

今年10月,该案在崇川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以公诉人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双重身份出庭支持 *** 。崇川区法院院长楼洪春担任审判长,该院首次组成“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邹建华宣读了 *** 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书,围绕犯罪事实、侵权行为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说理。邹建华说,“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要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还要对其进行民事惩罚性赔偿,从而大大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最后,两被告当庭认罪,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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