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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贤(李成贤)

该报首席记者谭俊

李钟贤(李成贤)  第1张何顺卿受审现场。图片:冷水江法院

本报讯(www.thepaper.cn)7月2日从湖南省高院获悉,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湖南涟源CPPCC原董事长何顺庆被判8年。6月30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对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这起典型案件,湖南省纪委曾通报称,1998年至2018年,20年间,何顺庆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涟源市涉黑涉恶犯罪组织首要分子李均瑶清除异己、承揽工程、聚敛巨额财富、开脱法纪责任,导致李均瑶长期横行涟源桥头河镇,独霸一方。

两名官员因充当“黑老大”保护伞被判刑

2018年4月,娄底、涟源纪委、公安接到群众举报后,联合行动,在涟源桥头河镇打掉李均瑶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涟源CPPCC前董事长何顺庆涉黑问题浮出水面。2018年9月,何顺清被审查调查。

2019年8月,湖南省纪委通报了何顺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1998年至2018年,何顺清在担任娄底涟源市古塘镇党委书记、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人民 *** 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涉黑犯罪组织首要分子李均瑶排除异己、承揽工程、敛财

娄底冷水江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顺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人事调整、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单位及他人人民币、港币、名牌手表等财物价值共计280余万元,充当了以李均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法院以 *** 判处何顺清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本报获悉,涟源市斗笠山镇原党委书记肖军受贿案也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军在担任涟源市桥头河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收受李均瑶等工作对象给予的财物价值50余万元,充当以李均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法院以 *** 判处肖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李钟贤(李成贤)  第2张何顺卿受审现场。图片:冷水江法院

涉黑组织当天被判刑,涉及50多项罪名。

何顺庆和肖军同一天被判刑的,还有他们曾经包庇的黑社会组织。

据娄底中院披露,6月30日上午,娄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均瑶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串通投标罪、行贿 *** ,判处被告人李均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均瑶在担任桥头河镇企业办主任、桥头河公司经理期间,通过拉拢腐蚀、培植亲信、招徕社会闲散人员、威胁等手段,对企业办和桥梁建设公司进行管理。,并逐步形成了以建桥公司为依托,李均瑶为组织者,李迎兵、李贺、李玲、李立明为积极参与者,李建华、李钟贤等。该组织在不同的层次上进行管理,结构稳定。它通过非法手段谋取私利,通过滋扰、骚动、武装威胁等行为消灭异己、培植势力,形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模式,令其他民众和企业望而生畏。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均瑶带领其他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0余起,严重破坏了桥头河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除李均瑶外,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0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从本报湖南省高院获悉,6月29日至6月30日,湖南省高院组织全省53家法院对101起黑恶犯罪案件进行宣判,其中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案件3起,省级机关督办案件7起。集中宣判后,共宣判744人,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马

该论文,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新闻:4009-20-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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